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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答复:关于离婚案件为什么第一次起诉到法院,结果均不判离婚的疑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1-10-18   阅读:2246 次

合肥律师网讯:

据我们了解,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都判决驳回原告关于离婚的诉讼请求。从稳定婚姻家庭的角度考虑,为了防止草率冲动型离婚,这种做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夫妻感情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在一方不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判决驳回原告关于离婚的诉讼请求,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冷静期,也许可以起到挽救婚姻的作用。

当然,对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重婚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双方当事人离婚。以上答复仅供参考。

合肥离婚律师咨询热线:13625516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