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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6-17 阅读:1717 次
红罐王老吉的纷争未了,绿盒王老吉又生事端。日前,香港同兴药业表示已于2014年6月12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通过司法途径解散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目前法院已经接受相关材料,正处于立案审查阶段。对此,王老吉药业6月12日晚发布声明称,王老吉药业尚未收到法院发来的任何法律文件,根据同兴药业和广药白云山2005年签订的合资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王老吉药业肯定将会持续经营下去。
有业内人士指出,广药集团拥有内地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即便王老吉药业陷入股权纠纷,也不会对红绿王老吉造成影响。
王老吉药业是广药白云山集团(下称广药集团)与香港同兴药业的合资公司,2004年11月,王老吉药业通过向同兴药业定向增资扩股的方式,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药集团和同兴药业各持股48.0465%,另3.907%股份属自然人股东持有,合资期限为十年。6月11日,广州王老吉药业官方网站挂出《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称广药集团作为公司股东拟于6月26日牵头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王老吉药业公司自然人股东先行分红及继续合资经营王老吉公司的两份议案。
同兴药业6月12日发表声明称,将不同意延长合资公司合资期限、不再续签合资合同,同时将启动司法程序维护股东权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在起诉书中,同兴药业表示,王老吉的实际情况已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解散条件。
同兴药业方面表示,当初斥巨资入股,是因为广药集团承诺将王老吉商标转入合资公司,并将合资公司名下的厂区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确权。双方合资是基于共同致力于发展壮大和创新王老吉“老字号”品牌的共同目标,但广药方面一直未履行转让王老吉商标的承诺。同兴药业方面还称,合资初期,同兴药业主管经营,在不足18个月内,王老吉药业营业额增长148%。从2005年到2010年期间,年平均销售收入以33.49%的速度增长;年平均利润率增长也保持在12%以上。但从2012年7月始,广药集团完全放弃了合资公司设立的初衷,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单方使用总裁及法人公章的权力,致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害,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陷入僵局,导致经营利润大幅下滑,股东连续两年没有得到分红。同兴药业对此多次致函广药集团寻求解决方案,均未得到有效回应。
针对同兴药业的指责,广药集团声明称,从2012年5月广药收回红罐和红瓶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之后,同兴药业就开始持续干扰王老吉药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2012年股东大会上,中方因正常的人事变动,依法依规需要进行董事会内中方董事成员的变更,但是同兴药业却违反公司章程予以否决,导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此无法正常运作,合资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广药集团还称,同兴药业派任到合资公司的董事长、法人代表王健仪,却还担任王老吉药业的竞争对手加多宝公司的名誉董事长,王健仪在多个场合为竞争对手站台并进行广告代言,诋毁王老吉品牌,严重损害了王老吉的形象和声誉。与此同时,同兴药业派任的王老吉药业财务中心负责人还滥用职权,拒付广告费用等正常的生产经营费用,以达到干扰王老吉正常经营,为竞争对手创造市场机会的目的。
广药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1月25日,王老吉药业合资期限将至,为了维持公司的稳定和广大员工的利益,根据王老吉药业公司章程规定,广药牵头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愿意与同兴药业就签订新的十年合资经营合同事宜进行洽谈,并将此作为议案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同时还将在股东大会上审议自然人先行分红的议案,以保障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记者 赵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