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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贪腐四人组”上诉被驳

发布时间:2014-12-5   阅读:1492 次

合肥律师网讯:

合肥晚报讯 社区筹备组组长、社区书记、司法所所长、土管所副所长,四个原本并无紧密联系的人,却因为一个拆迁项目,结成一个贪腐的团伙(本报曾报道)。昨日,记者从市中院获悉,该案二审结果已经公布,陆广团等被告人的上诉均被二审法院驳回。

据调查,身为肥西县江汽供应巢征地拆迁安置组的成员,肥西县工作人员徐文江、陆广团、张世银、鲁骥合谋编造假材料,共骗取了7套安置房和相应拆迁补助费用,房屋、现金价值共计113.93万元。

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徐文江有期徒刑十年;判处陆广团七年;判处张世银七年六个月;判处鲁骥五年。一审宣判后,陆广团等人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驳回了被告人的上诉。 (何晓明 本报记者 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