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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院出台意见:用人单位末位淘汰不合规

发布时间:2015-1-27   阅读:1885 次

合肥律师网讯:


   核心提示: 今天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正式实施。

安徽网讯 用人单位末位淘汰可合理?劳务派遣如何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如何做到公平赔偿?医疗纠纷解决渠道又如何保证畅通……今天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正式实施。

据介绍,《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共31条,涉及劳动关系的确认、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审查、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纠纷、劳务派遣以及小额诉讼程序等内容。其中针对用人单位规定绩效考核末位淘汰并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院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对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进行审查。

另外,还出台了《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了分案件受理、当事人、举证责任、医疗鉴定、赔偿责任和其他等6章35个条文,为规范案件受理、平衡医患双方举证责任以及畅通医疗纠纷解决渠道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