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导致离婚原因多种多样,但是当另一半太爱洗澡和开灯,或者戴假发、脚太小,也成为了导致夫妻离婚的理由,你会不会觉得很“奇葩”?而这一奇葩就出现在安徽舒城县。
2月3日,舒城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奇葩”的离婚纠纷案。
孙先生与李女士结婚已有9年时间。孙先生诉离理由是: 9年的婚姻一直处在愤怒中,让其愤怒的原因竟然是因为妻子的怪癖:每天晚上都要洗澡,再冷的天都要洗,而且睡觉还爱开灯,孙先生认为这样严重浪费家庭开支,三口之家的每月电费最高时达到600多元,水用掉80吨,少时月电费也有200多元。同时,他认为孩子的高度近视也是因为妻子睡觉开灯所致。不仅如此,孙先还提到妻子在教育孩子方面非常粗暴,时常用难听的话语辱骂和打孩子。因这些原因,夫妻双方一年365天,几乎天天争吵。孙先生表示,双方已无和好可能,为早日结束这难熬的婚姻,特起诉离婚。庭上,他附上水电费单据等证据,以证明被告的浪费之举和感情已彻底破裂。
作为被告的李女士在法庭上称:孙先生的陈述存在不实,但她同意与其离婚。李女士说,她与孙先生的的婚姻一直耿耿于怀,原因是新婚之夜发现孙先生戴着假发,且脚太小,和女子的码数差不多,她认为孙先生有欺骗行为。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爱洗澡、爱开灯等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虽然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们每个人都不尽完美,有缺点是正常地,随着夫妻长久相处,个人习惯日渐暴露,作其发酵、泛滥、则会致争吵、冲突最后因不能包容、体谅,理解而日积月累成“深仇大恨”,直至无法调和,最终也会导致婚姻及家庭地解体,而受伤害的永远是孩子。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通讯员 舒法 李林 记者 李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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