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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政协原副主席蒋应平70岁被抓 获刑十二年

发布时间:2015-7-26   阅读:1648 次

合肥律师网讯:

        7月23日,安徽省高院公布了蒋应平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的终审裁定书。

  蒋应平今年70岁。于1998年12月至2000年3月任安徽省六安行署副专员,2000年3月至2005年3月任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5年3月至2010年3月任六安市政协副主席。 2013年8月份,蒋应平被立案调查。

  马鞍山中院审理查明,蒋应平在担任六安行署副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冉某某、陈某某、黄某某、丁某某等人共计人民币46.4万元、500美元等,为冉某某等人谋取利益;同时,他在担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兼任六安市市直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制领导组组长期间,收受冉某某等人贿赂后,未履行监管职责,违反政策规定审核通过六安华侨友谊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和改制方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700余万元。据此,马鞍山中院以受贿罪判处蒋应平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蒋应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同时,对犯罪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一审判决后,蒋应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他表示,自己在侦查阶段受到刑讯逼供,没收受冉某某等人的贿赂;华侨友谊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及改制方案是经过法定程序予以实施,他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未违规审批,不构成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决追缴其合法财产不当。最终,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