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经典案例

联系方式

手 机: 18019983735;

电 话: 0551-63651164;

传 真: 0551-63628874;

E-mail:lughua@126.com;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与石门交口尚泽大都会B座160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动态 > 详细信息

安徽扶老人女生申请复核 警方称事故认定有证据

发布时间:2015-9-26   阅读:1476 次

合肥律师网讯:

     安徽淮南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在等到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并没有画上句号。9月23日,女大学生小袁向安徽省淮南市交通管理局提交了复核申请。工作人员对小袁表示会按照工作程序处理此事,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答复。

    疑问:认定书未写明核心证据

    21日,交警田家庵二大队向双方当事人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据了解,小袁和桂老太收到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事故认定书》)都未详细说明事故认定的核心证据。只写道:“根据淮南市公安局龙泉派出所调查取得的事实和我大队现场勘查情况,作出认定。”认定结果是:小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和第38条法规,没有“右侧通行”,也没有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负主要责任;老人违反的是第36条法规,没有“在人行道通行”,负次要责任。

    同时,警方告知双方当事人如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女大学生:提出复核申请

    23日上午,小袁来到淮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交了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申请。

    小袁表示,警方给她的解释是,“多方取证,我离老人最近,虽然老人身体有病,走路摇晃,但不至于自己摔倒,肯定是有外力,也就是说肯定是我的后车轮接触到了老人导致其摔倒的。”对此她表示很诧异。

    在提交了复核申请后,小袁在微博上接连发表5个问句,她反问自己从扶老人、到回答不太清楚是不是自己撞的、到报警、到寻找目击证人、再到打消对自己的怀疑,“我做错了吗?”

    她上一次发布微博还是13天前,“事情已经三天了,一直在焦急地等待警方的答复。”并无助地问,“为什么事情到现在没有结果?有谁可以告诉我该怎么办?”

    小袁的一位朋友还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事故认定书》上明确写了小袁和老人双方包括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在接到《事故认定书》后,小袁的个人信息不知被谁公布到网上,近几天她接到许多骚扰电话。

    小袁的朋友还说,小袁已经在与律师沟通,必要的时候也会考虑走法律途径。

    老人方面:接受调查结果

    老人的儿媳徐女士对北青报记者说,老人一方不准备提出复核申请。关于《事故认定书》,她至今还未与老人沟通。“因为老人耳背,沟通太困难了,而且她也不识字,看不懂鉴定书”。但她不清楚其他家人是否有告诉老人鉴定结果。

    21日,老人的女儿曾对当地媒体表示“接受”警方的调查结果。虽然认定老人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至少说明老人不是“碰瓷”和“讹人”,也算给老人及家人正了名。老人的邻居桂磊曾对北青报记者说:“现在老人的家属一方关心的并非经济赔偿,而是老人及家属的名誉问题。老人家属目前的打算是先看看女大学生是什么反应再说。”

    警方:事故认定有证据

    23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淮南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人对北青报记者表示,小袁微博中提到的“警察的解释”,并没有写在《事故认定书》上,“那是小女孩说的”。他说:“我们已经下达了《事故认定书》给她,那个才是具有法律权威的,上面说了她为什么负主要责任,老人为什么负次要责任。她说的那个解释,也许是别人私下跟她说的,也许是她自己说的,那都是很不负责任的。如果她说警察这样说了,那她可以拿出证据来。”

    北青报记者询问警方是通过什么证据而作出事故认定时,他说:“我们肯定是有证据的。如果他们最后提起民事诉讼的话,我们也会向法院提交我们的证据。”随后便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北青报记者随即致电淮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3日上午,该局事故鉴定科接受了小袁的复核申请。该局宣传科负责人对北青报记者表示,会按照工作程序处理此事,并按照规定在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答复。(记者 温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