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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9-29 阅读:1538 次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方是民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上诉一案。最后,上诉双方均表示坚持上诉意见,不同意调解。本案未当庭宣判。
据此前媒体报道,双方由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展开论战,并各自连续发表针对对方的若干微博言论。2013年9月,崔永元发表微博:“转基因食品,你可以选择吃,我可以选择不吃。我有理由有权利质疑你懂的‘科学’。”方舟子微博回应说:“你没有资格质疑,应当创造条件让国人可以天天吃转基因食品。”双方论战升级。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方舟子、崔永元部分微博均构成名誉侵权,判定双方相互道歉,删除侵权微博并互赔各项损失4.5万元。方舟子、崔永元均以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本院提起上诉。
在今日的庭审中,双方均提交了新证据,并围绕“双方所发布的微博内容是否构成侵权”等三个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法庭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如下:一是双方所发布的微博内容是否构成侵权。二是原审判决对于具体侵权微博的认定是否适当。三是原审判决确定的责任承担方式以及赔偿数额是否适当。
最后陈述阶段,双方当事人均坚持上诉意见,不同意调解。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