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律师网讯: 我国素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家事纠纷向来难于化解。7月27日,北京二中院启动“三师一团”模式,借助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等专业型人员在矛盾化解方面的优势,以及“百姓评理团”的大众参与,在诉讼的前、中、后期以不同方式,参与法院部分家事案件的审理,期望破解这一难题。
最高法的一项统计显示,近3年来,全国法院每年审结的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均在150万件以上,且呈逐年增长趋势,2015年已超过170多万件,约占全国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在北京二中院,每年审理的涉及家事纠纷案件约有2000件,其中离婚类案件占30%左右,属于民事案件中数量较多的一类案件。
在审理家事案件过程中,二中院法官发现,目前的家事审判往往没有把家事案件与财产类案件区分开来,用财产类案件审判模式审理家事案件,忽视了当事人情感修复的问题。“家事案件审判中比较注重财产分割,缺少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及家庭关系的修复手段,在一些家事纠纷案件特别是离婚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因在失败的婚姻中产生的心理不平衡及受到的伤害,并不能随着案件的审结而彻底解决。” 北京二中院副院长王金山说。
此外,目前化解家事纠纷案件矛盾主要是判决后靠法官向当事人释法,但对真正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的帮助和救济尚不齐全。
2016年5月,最高法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多种方式,推动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北京二中院首创的“三师一团”就是对上述改革的一种尝试。
引入“三师一团”模式后,二中院将与北京市民政局、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引入社会力量,在今后的家事审判中借助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以及“百姓评理团”等专业人员的优势,在诉讼的前、中、后期以不同方式参与部分家事案件审理。
在具体的流程上,在家事案件审理之前,由心理咨询师对可能存在闹访风险的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案件审理中,对于事实争议较大、对法院和法官存在较大成见的案件,引进“百姓评理团”,这个评理团由7-9位有一定生活经验的社区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参与庭审旁听,并对争议事实发表评理意见,作为法官判案参考。
案件判决后,由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协助化解矛盾,“对于判决中确有问题的,由律师来引导申诉;对于判决没有问题但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由社会工作师来为其链接社会资源,协助寻求社会救济;对于案件没有问题也不存在困难的上访人,由心理咨询师来进行心理疏导。” 王金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