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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居民诉讼需来合肥市瑶海法院

发布时间:2009-12-6   阅读:2739 次

合肥律师网讯:

合肥法院网讯 12月1日上午,随着一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立案,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的司法管辖权正式由瑶海法院开始实施。

1992年元月,经合肥市政府批准,设立“合肥龙岗工业区”。1993年4月,合肥市提出“开放开发、再造新合肥”的发展战略,龙岗工业区被纳入再造新合肥的总体规划之中,成为合肥市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皖政秘〔2001〕155号文),合肥龙岗开发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并更名为“合肥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辖区面积10.7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起大众路,西接东七街道,南到二十埠河与板桥河交汇处,北与瑶海工业园、磨店乡为邻。开发区辖马岗、罗岗、王岗、史城、新站五个社区,总人口5万多人,其中常住人口2万多人。

龙岗开发区的司法管辖权划归瑶海法院,这无疑给被“案多人少”矛盾困扰的瑶海法院又增添上了一笔沉重的负担。现瑶海法院的司法管辖已扩展至瑶海区、新站区和龙岗区,办案压力可想而知。但瑶海法院的干警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将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思想,加班加点,努力办案,确保完成年结案率98%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