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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与商标近似的关系如何?

发布时间:2010-7-9   阅读:2415 次

合肥律师网讯:

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是构成商标近似的必要条件。仅商标文字、图案近似,但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不构成商标近似,在商标近似判断中应当对是否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