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经典案例

联系方式

手 机: 18019983735;

电 话: 0551-63651164;

传 真: 0551-63628874;

E-mail:lughua@126.com;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与石门交口尚泽大都会B座160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纠纷 > 详细信息

变更抚养权案件

发布时间:2010-7-13   阅读:2481 次

合肥律师网讯:

什么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权?

根据法院的判决或协议,原本由一方监护孩子,但随着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一方监护孩子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或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提出要求变更抚养权,双方发生争议,可由律师中间协调或由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合肥网律师代理变更抚养监护人案件的收费标准是: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