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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彩霞被冒名上大学案8月13日将在长沙开庭

发布时间:2010-7-14   阅读:2166 次

合肥律师网讯:

备受关注的罗彩霞案将于8月13日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罗彩霞代理律师徐国强今天向记者证实,罗彩霞已经接到开庭通知。

罗彩霞是湖南省邵东县人。2004年,她作为邵东一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总成绩514分,没达到湖南省当年的二本录取分数线,也没收到任何高校录取通知书。罗彩霞同班同学王佳俊当年高考成绩为335分,远未达到普通高校本科最低控制录取线。

2004年9月,时任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的王峥嵘(王佳俊之父)从女儿班主任张文迪处获取了罗彩霞的高考信息,伪造了罗彩霞的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因湖南省2004年二本最低控制线分数为531分,部分院校可降20分录取,在王峥嵘的操作下,王佳俊冒用罗彩霞之名被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录取。

2008年,王佳俊用罗彩霞的名字办理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罗彩霞复读一年后,2005年被天津师范大学录取。2009年3月,罗彩霞在申办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时被拒,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意外浮现。

2009年5月5日,《中国青年报》以《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为题报道了此事。

2009年5月,罗彩霞以侵害姓名权、受教育权为由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起诉王佳俊、贵州师大等7个单位和个人。2009年5月15日,西青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同年6月1日,罗彩霞将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追加为第8名被告。唐昆雄违反教育部规定代领了假罗彩霞的录取通知书。

“罗彩霞事件”曝光后,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4年。

2010年3月29日,西青区人民法院两名法官赴湖南省核实被告王峥嵘服刑地点及联系开庭事宜。

罗彩霞代理律师徐国强今天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本案虽然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但仍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审理,主要原因可能是王峥嵘在湖南服刑。按要求,7月14日,律师会向西青区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开庭前的其他准备工作也在进行中。

“罗彩霞事件”引起了一轮全国性学籍核查行动。2009年6月30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出《关于核实普通高等学校重名重身份证号在校生学籍的通知》,并公布了同姓名同身份证号在校本专科学生数据,要求各高校认真核查疑似冒名顶替的在校生。有消息称,此次查出的同名同身份证号的在校生超过万人。6月16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向教育部新闻办提出采访请求,至今没有得到答复。

西青区人民法院此前曾向媒体表示,法院会依法及时公正审理罗彩霞案。(记者 刘万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