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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中院出台减刑、假释听证规则

发布时间:2010-8-6   阅读:2385 次

合肥律师网讯: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针对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所余刑期不满一年而留所服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由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联合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芜湖市公安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听证规则(试行)》,即将正式实施。

该《听证规则》是为了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保障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公正的进行和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调动其改造的积极性,根据相关的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刑事政策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相对于以往我市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仅仅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而言,“听证规则”强调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必须公开进行听证,以程序的公正和透明,有效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了“暗箱操作”。同时也有效地保障了罪犯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陈述权。并且可适时地开展法制教育,促使罪犯真诚悔罪,激发罪犯的改造积极性。举行听证活动也是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的一种方式,让罪犯了解减刑、假释条件综合评价制度,增强司法权威和执法效率。

作者: 黄飞

编辑:周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