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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第一家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成立

发布时间:2010-9-9   阅读:2306 次

合肥律师网讯:

9月8日,宁夏第一家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在青铜峡市交警大队成立,6名交通事故赔偿人民调解员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交通纠纷中的作用,及时解决交通事故当事人因赔偿问题产生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避免发生当事人上访或漫天要价的事件。

据了解,全区每天发生各类交通事故近千起,其中需交警调解处理的就占了一半以上。由于工作量大、警力严重短缺,造成群众对交通事故处理怨声载道。鉴于此,我区各市县准备聘请一批热心于调解工作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经验和能力的保险人员参与到交通事故调解中来,他们经司法行政部门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其主要职责是,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等。

此次,在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及中国保监会宁夏监管局的联合协调下,青铜峡市成立首家调解工作室。被聘用为人民调解员的刘斌,原任青铜峡市交警大队大队长,现离休,他说:“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有些群众对交通法规赔偿程序不了解,经常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况,更有甚者抬尸上访、聚众闹事。成立调解工作室后,不但减轻了民警的工作压力,缓解警力不足的现状,群众也能更加全面地了解法律法规。”

据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事故科科长吴铁军介绍,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生效后,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的,调解员将在30天内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调解。调解员的补助经费,根据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的计算,标的额在3万元以上的案件,协调成功后,由市司法局负责按季度上报领取,3万元以下的,补助经费由各市公安局负责按季度协调解决。据了解,青铜峡市成立交通事故工作室的举措今后将向全区推广。

作者:黄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