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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9-11 阅读:1985 次
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专利代理人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的意见,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草案》相对于现行《专利代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无论是在体例上还是内容上,都作了较大的修改。《草案》共分六章,在现行《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专利代理业务”一章,条文数也由现有的二十八条增加到了五十条。现行《条例》由国务院于1991年3月4日颁布,同年4月1日起施行。
据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专利法进行了3次修正,专利代理行业脱钩改制、全面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现行《条例》的内容与现实情况已经严重脱节,也与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修改现行《条例》成为当务之急。
来源: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