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 18019983735;
电 话: 0551-63651164;
传 真: 0551-63628874;
E-mail:lughua@126.com;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与石门交口尚泽大都会B座1601
发布时间:2010-9-14 阅读:2180 次
黑龙江新闻网讯 《黑龙江省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试行)》已再次推广近两周,来自哈尔滨市交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由20%上升到30%,效果并不明显。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对缓解交通拥堵的好处不言而喻,可车主们为什么不愿去快速处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责任难分、理赔难是推行快速处理办法的主要障碍。
多数驾驶员不了解快速处理办法
据交警顾乡大队事故科科长刘凯介绍,顾乡大队辖区每天平均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30起左右,其中有1/3会使用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来进行处理,而这1/3的轻微交通事故同样也是在交警的指导下完成的。
“目前哈市驾驶员潜意识里还没有养成轻微事故‘私了’的习惯,对相关‘私了’操作程序也不了解。发生事故后不论轻重与否,也不管堵车与否,已经养成了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交警的习惯。”刘凯说。
责任难分与理赔难是“私了”障碍
据道里交警大队民警介绍,车损在百元左右的交通事故完全符合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规定,操作起来也很简单。而这种每天都会发生多起的小事故,却因双方在责任上“较劲”而导致不能快速处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驾驶员反映在使用轻微快速处理程序理赔过程中,个别保险公司直接或变相设置各种程序,给当事人理赔增加了难度和障碍,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和限制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使用和推广。
相关链接
交通事故
快速处理办法
1、当事人双方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证,确认发生的交通事故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
2、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可以用手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
3、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4、当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
5、双方自行协商并填写《黑龙江省机动车互碰轻微交通事故记录书》,即可直接到承保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黑龙江省机动车互碰轻微交通事故记录书》可通过东北网下载,或者到交警部门服务窗口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