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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9-19 阅读:2067 次
北京晚报讯(记者王蔷 通讯员杨涵舒)本市检察机关中的首个独立建制的少年检察处,16日下午在海淀检察院正式揭牌。少年检察处实行的工作制度,包括涉罪未成年人在被批捕起诉前就必须有律师全程介入,未成年人接受讯问时,其法定代理人或律师、社工必须到场等。
专门的少年检察处设立后,将与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实现案件对接,统一办理涉及少年的刑事案件,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主,受理范围包括未成年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25周岁以下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和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性侵害、人身权利侵害案件,每年办理案件约300件。
“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海检负责人介绍,少年检察处工作原则是对于大多数少年依法从轻从宽,但是对于少数主观恶性深、危害严重、情节恶劣的少年依法从严,慎重作出不批捕、不起诉的决定。
目前,海淀检察院每年受理少年犯罪案件200多件,不批捕、不起诉的比例处于上升的趋势,在2009年9月至今受理的33起少年犯罪案件中,这一比例超过了一半。
少年检察处将实行14项工作制度,包括律师介入制度,没有委托律师的涉罪少年委托司法局指定律师介入全过程;合适成年人讯问到场制度,在讯问涉罪未成年人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则委托合适成年人(律师、社工)到场;品行社会调查制度,委托司法社工对涉罪少年的品行进行社会调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