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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管理考核标准 禁停水断电强迫搬迁

发布时间:2010-10-4   阅读:2070 次

合肥律师网讯:

人民日报合肥929日电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安徽一系列涉及拆迁、开发、交易及物业管理等的房地产管理考核标准日前正式出台。针对广受关注的拆迁管理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考核标准》明确要求依法行政,坚决制止野蛮拆迁。

根据规定,安徽省各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应实现政企分开,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与拆迁公司、拆迁估价机构脱钩,要求慎用行政强制拆迁手段,对确需强制拆迁的,做到程序合法、措施到位、安置补偿到位。对拆迁活动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纠正和处理,禁止房屋拆迁单位通过停水、停电等方式强迫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迁等野蛮拆迁行为。

同时出台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考核标准》则规定要建立以楼盘表为基础的数据组织和管理模式,实现对房屋基本状况、权利状况和其他状况数据的动态关联。而根据《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财务管理需缴存严格、专户管理、账目清楚、使用规范,严禁资金挪用现象。

根据文件要求,应逐步建立并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档案体系。认真、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群众信访投诉处理率要达100%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处叶雪清说。(记者 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