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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能承受毛巾之捂

发布时间:2010-10-21   阅读:2050 次

合肥律师网讯:

议论风声

张军兴

北京律师周泽在微博上称自己在汶川映秀镇因未回避出行视察的领导,遭到现场便衣警卫围攻,被捂嘴铐手拖离现场。有网友根据周泽公布的照片搜索到视察的官员,其中一位是汶川县某政府官员,另外两位分别是四川省财政厅某官员及财政部某司某干部。周泽称当地公安局正副局长先后打电话就此事致歉。(1019日《武汉晚报》) 

周律师的遭遇一经报道,便引起了民众的广泛关注,这两天,领导出行的警卫级别成为网上热议的话题。不少网友提出质疑:司长级干部显然不能享受交通管制的警卫和通行待遇,可为何还要进行交通管制并铐住现场围观人员? 

汶川县公安局副局长胡勇解释,当天领导到映秀中学是临时增加的行程,没来得及清场。要不,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从中不难看出,为领导清场是常态,而这次只是临时的措施。姑且先不问领导的级别是否达到交通管制的资格,仅从围攻、捂嘴、铐手、拖离这些管制的手段来看,就足以令人气愤。对此,这位胡局长倒是很诚实,处突大队的人员随身带着毛巾之类的东西,专门用来捂嘴的,不能让人大喊大叫。这不免令人生疑,领导视察时,为何要用毛巾捂住群众的嘴?又要堵住些什么事实? 

中央每年都在治理三公消费与官员作风,近年来,甚至中央领导都取消了送迎仪式。倡导不折腾式的视察调研已成为趋势,不折腾式的视察调研既形式简单,不造成各种资源的浪费,又能使视察调研者及时准确地掌握基层的真实信息和资料。可还是有些地方官员讲排场、好面子,为此大肆挥霍浪费,严重扰乱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为了应付领导视察,公安局里面的专设机构越来越多,像事件中的汶川县,就在公安机关专门设置了处突大队,也正是其队员用毛巾捂住了周律师的嘴。 

律师在法庭上伶牙俐齿替他人维权,可自己遭到了围攻却无处说理,即使报了警,警方也无法处理。事发后,周律师无奈用网络微博维权,当地公安局也态度诚恳地连续道歉。这不免使人联想,如果被手铐铐住的是当地的普通群众,他们又怎么去维权?难道就只能接受出勤民警的那句那一行人是来执行秘密任务的的答复吗? 

  官员是以为民服务为本的,出行视察应当以不扰民为底线,不给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带来麻烦,更不能侵犯老百姓的合法权利。民众期待着自身的权利与尊严得到有力的保障,不再像周律师那样享受毛巾之捂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