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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连接3起假离婚委托

发布时间:2010-10-29   阅读:1962 次

合肥律师网讯:

“这几天就有三对夫妇委托我代写离婚协议。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说,为了规避二套房贷、限购令等政策,不少夫妻选择“假离婚”,一方“净身出户”后,再独自新购房屋享受优惠,日后再度复婚。“假离婚导致人财两空有先例,为蝇头小利冒这种风险不值得。 ”王金海提醒。

细算账

1  贷50万元

以贷款50万元,贷款期为20年,基准利率6.14来计算。

2  首套房

新购第一套房享受8.5折优惠利率的月还款为3360.5元。

3  二套房

二套房按1.1倍利息,每月月供为3803元。

4  眼前利益

若办假离婚再买就算首套房,月供省下442.5元,总利息则省了106200元。

5  律师看法

频频出现“假离婚”的现象,说明当下的房产政策还有不足之处,建议有关部门应出台更人性化的房产政策。

【报料】 中介撺掇购房者“假离婚”

面对当下的房产新政,为提高签约量,一些房产经纪人撺掇一些市民用“假离婚”等手段应对新政。记者调查发现,撺掇市民办理“假结婚”的房产中介一般集中在一些中小规模的公司。

家住泡崖的李女士告诉记者,目前他们一家人住的房子只有60平方米。孩子眼瞅着一天天长大,父母需要照顾,房子便不够住了。经过多年的积攒,经济宽裕了些,李女士就想再买套大点儿的房子。然而房产政策再次调整,首付50%,以及1.1倍的房贷利率使得他们的购房计划不得不暂缓。

上周,李女士联系过的一位房产经纪人指点他们,“房产经纪人告诉我,先协议离婚,把房产全部判给一方,另一方离婚后没有房产,也没有贷款,再购房仍属首套房,就可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等另一方把房贷手续全部办好,马上再和老公复婚,一般银行也不会再去追究的。我听了也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可这样真的没有风险吗? ”

【案例】 准新人为房贷无奈暂缓结婚

“最近一段时间确实有不少夫妻到我这咨询买房‘假离婚’的事,还有3对夫妻委托我代写了离婚协议。”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介绍,家住甘井子区的刘女士与丈夫结婚已10多年,丈夫一直在高新园区上班,不是很方便,于是便想在丈夫单位附近购买一套房子。

夫妻俩相中了高新园区某楼盘的一套房子,“按照现在的房产政策,购买第二套房子,不但首付增加一大笔钱,而且利息也会上浮不少,这让我们难以承受。 ”无奈,刘女士找到王金海,希望为其拟写一份离婚协议。了解情况后,王金海一再提醒他们,“离婚没有真假,只要办完离婚手续,双方就不再是夫妻,千万要慎重。 ”可刘女士夫妻认为俩人感情好,一再坚持,无奈王金海只得为其办理。

记者调查了解到,当前的房产新政下,除了像刘女士这样的已婚人士选择“假离婚”之外,很多正在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为了应对新政不得不暂缓结婚。28岁的朱先生在父母几年前换房时以自己的名义帮父母申请了贷款,父母的房子自然也落到了他的名下。如今,朱先生和女友准备结婚,正在选择婚房。两人原本打算共同购买房子,今后一起还贷。但是突如其来的新政打乱了他们的计划,如果两人先结婚再买房,就算是二套房了,购房压力太大。朱先生和女友一商量,只好等女友自己贷款买了房子之后,两人再结婚。

【提醒】别让“假离婚”伤了自己

王金海提醒说,“假离婚”引发的纠纷,近年来屡见不鲜。很多人基于对感情的自信进行了“假离婚”,然而感情实际上是善变的,一纸婚约不仅是对感情的固化,也是对双方利益的保证。

其中有这样一个“假离婚”的案例让王金海印象尤为深刻:沙河口区的李先生想再买一套房子,好照顾正上学的孩子,就想到了“假离婚”的办法。办理离婚手续时,他将房产、财产还有孩子全部给了妻子。可是就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李先生发现妻子和别人有暧昧关系,失手打了妻子,与妻子关系突然紧张起来。后来,见迟迟没买房子,中介以骗贷为由拒绝了这笔买卖。妻子也向他下了最后通牒,说她已经结婚了,让他搬出自己的房子,李先生最终落得人财两空。

王金海认为,频频出现“假离婚”的现象,说明当下的房产政策还有不足之处。“有些情况确实是忽视了一些特殊家庭的住房需求,误伤了改善型购房者。 ”他建议,有关部门应出台更人性化的房产政策,这样才能彻底规避“假离婚”现象。 (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