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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1-2 阅读:2129 次
来源:长春日报
最近,市民张先生买了一套房子,在房产登记时,夫妻俩商量决定把这套房子以六岁儿子的名字登记。张先生说,他的不少朋友都将第二套房子以孩子名义登记,这样可以少交一些税费。
据记者了解,现在房价不断上涨,有许多市民都和张先生一样,准备为子女购房,还有的人担心一旦国家调控房产政策的出台,自己名下的房产会多交税,准备将住房直接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这样登记到底好不好?存在什么利弊?记者近日就此走访了相关部门和律师。
据刘华律师介绍,在决定住房,尤其是第二套住房登记在子女名下,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子女尚未成年,父母在登记前应当考虑周全。”刘华律师告诉记者,按《民法通则》的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购房,却无权随意处理被监护人的房屋,譬如房屋买卖、转让、抵押,以及离婚时财产分割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是完全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能处理其房屋,而在这一点上提供证明是比较麻烦的。”
“现在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不能办理出售手续的。”一位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父母是不能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出卖或抵押等处理行为。此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房产完全登记在孩子名下,公积金贷款往往也不能用。因为根据相关规定,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必须是公积金的缴存人或其配偶。同户直系血亲如不是房屋产权人,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那么,把房产直接登记在子女名下又有哪些好处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主要是涉及到一些税费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二手房过户要缴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登记费等费用。而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如果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那就是子女的住房,将来不用买卖“过户”,自然也就不会再次产生契税和登记费等费用。 至于尚未出台的遗产税,如果子女自身就是住房的所有权人,当然谈不上遗产,也谈不上继承问题,即使开征遗产税,对子女也没有影响。
--文:记者赵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