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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情未破裂,合肥庐阳区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发布时间:2011-2-13   阅读:2095 次

合肥律师网讯:

小赵与小程是自由恋爱,双方感情很好。相识不久,两人就领了结婚证,婚后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可是婚后,由于受到家庭琐事的困扰,两人常因为一些小事大吵大闹。如果仅仅是两人之间吵吵闹闹,也不会有多大问题,但是,就在双方闹矛盾的时候,双方的父母也介入其中,将矛盾放大,于是两人升级到一吵架就说要离婚。后加上双方父母的“鼓动”,小赵一纸诉状递到了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要与小程解除婚姻关系。

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当法官通知小程应诉时,小程的态度很明确,就是不同意离婚,并表示对小赵还是有很深的感情,两人之间也没有多大的矛盾,况且女儿还那么小。可是,小赵就不一样了,他坚持要离婚,就连法院要组织调解也不同意,所以法官只得安排开庭。 

庭审时,双方家长都到场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你一句我一句说个不停,情绪都很激动。鉴于这种情况,法官没有当庭组织调解,而是在庭审结束后,将小赵与小程单独叫到办公室进行调解,但是原、被告双方因为受父母意见的影响,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考虑到双方之间并没有很大的矛盾,感情尚未破裂,况且还有一个正在咿呀学语的女儿,近日,法院最终判决不准予离婚。

(作者: 牛亚萍 王鹏 张玉学)  合肥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