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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3-3 阅读:1800 次
中国法院网讯 年届八十的齐老汉在某店铺门前捡到一个刚出生不久的男婴,当天即将该男婴卖给同村村民张展,获利近三万元。3月2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10年12月的一天,齐老汉发现他的机动三轮车坏了,便叫上村上的王某到镇上一家电焊部修理电动三轮车。因为是早上五点多种来到镇上,电焊部还没有开门,他们便在附近等着。突然,他们隐隐约约听到小孩的哭声,便循声找去,发现电焊部的墙角有个用浅色床单包着的包裹,齐老汉便过去将包裹抱了起来。打开一看,原来里面是个用灰色秋衣包着的男婴,满身是血,脐带露在外面一小截,显然是刚刚出生又被遗弃的。齐老汉想着前些天听说邻居张展想捡个男孩儿当儿子养,便给张展打了个电话,然后抱着孩子到附近的医院给孩子检查。
闻讯赶来的张展见到孩子后表示要收养,为了确定孩子没有毛病,他们又来到一家正规医院给孩子做了一次全面检查,在得知孩子很健康后,齐老汉便把孩子交给了张展,并向张展索取三万元钱。张展已经五十多岁,有两个女儿,一直遗憾没有儿子,要儿心切,便爽快的同意了齐老汉的要求。后张展凑齐了三万元钱分两次给了齐老汉,齐老汉随即将给孩子做检查的费用一千二百元钱还给了张展,并大方地说孩子检查的费用他包了。最终,齐老汉获利两万八千八百元。
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齐老汉将捡到的婴儿卖于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遂判处齐老汉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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