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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3-3 阅读:2313 次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一般用来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抢救治疗伤者的费用,被称为“救命钱”。该制度自去年元月起就在全国实施,随后不少省市相继出台了细则。 日前,任职于省属一家大企业的陈先生通过记者询问,我省究竟什么时候启动这项制度。
读者反映 安徽交通事故律师,合肥律师
救命钱咋一直没下文?
陈先生告诉记者,今年元月份的一天晚上9点多,自己一个在合肥打工的农村亲戚骑自行车时被一小货车挂倒,司机驾车逃跑。由于事发地当时无监控,一时找不到肇事者,又支付不了高额医疗费,“草草治疗一下就出院回家了,他的骨折到现在还没完全好。”
陈先生说,要是当时有这个救助基金,就可以先垫付部分费用。陈先生称,他后来通过查询相关资料发现,财政部、公安部等多部委2009年10月份出台了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管理办法,称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要求各省设立救助基金。
“去年一年,上海、福建、湖南、江西、浙江等省市都出台了细则,也实施了,但我省一直没下文,到现在都一年多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陈先生说。
记者调查
救命钱缺失悲剧增多
“如果有这样一个救助基金,将能为事故伤者的救治提供一个保障,也给我们交警事故处理和医院救治等带来便捷,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昨天下午,合肥市蜀山区交警大队事故科金科长说。
金科长说,现在交通事故逃逸的数量仍时有发生,这导致伤者的抢救和治疗费一时难以落实,有时会带来一些遗憾。金科长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去年底,大队辖区发生一起摩托车撞人事故,一打工者当场被撞昏迷,由于双方家都很穷,拿不出钱来,治疗花了近10万元后,伤者不得不选择回家,最后不幸死亡。“要是当时有救助基金,伤者就能得到持续救治,这个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
一些交通事故的救治也给医院带来了“包袱”。金科长介绍,去年5月份合肥五里墩立交桥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与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撞伤了一名70多岁的流浪汉。两位肇事司机东拼西凑了几万元钱,但根本不够先后花掉的20万元医疗费,保险公司商业保险也迟迟未赔付,到去年底还欠医院近10万元医疗费,后来只得通过法律途径才让保险公司赔了钱。
“以前我们送伤者到医院时,一般都要拿我们的警官证作抵押或者担保,医院才肯救治。现在好多了,医院大多能及时救治,但偶尔有这样的情况:医院见无人替伤者支付医疗费,救治就不太积极。如果有了救助基金,这些问题将会比较容易解决。”金科长说。
部门说法
力争年内能启动实施
昨日下午,省交警总队事故处一刘姓负责人说,交警部门对设立救助基金非常赞成,基金将对解决肇事逃逸、无交强险机动车等事故中的伤者救治起到很大帮助,“去年,全省发生交通逃逸案件440多起,其中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件220起,可喜的是侦破了436起,致人死亡逃逸案侦破了218起。”
这名负责人称,国家多部委出台的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实施后,他们就一直很关注,去年8月份还专门到一些已经实施的省份调研,并在回来后拟出了一份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实施细则草案报给了省财政厅,“国家的管理办法是财政部牵头的,因此我们省也是省财政厅在牵头做这个事,最近准备再到财政厅问问这个事进展如何。”
“目前是我们在牵头,我们一直在关注着,而且有关救助基金的事一直在积极的推进中,就在上个月还去江浙调研了,我们也希望能尽快在我省实施,但不能草率。”昨天下午,省财政厅金融处一王姓工作人员表示, 2009年的管理办法出台后,国内有不少省市很快出台细则并实施,我省也几次出去调研,但调研中发现很多实施早的地方在实践中发现了不少问题,我们的实施细则就要吸取他们的经验教训来做得更完善。
这名工作人员说,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已纳入金融处年度工作重点,目前他们正在起草调研报告,报告出来后要经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商谈修改后,才能报给省政府,最终由省政府敲定,一旦敲定将会尽快实施,力争年内能启动实施。(杨远亮、刘建昌)
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