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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3-9 阅读:1960 次
中国法院网讯 妻子重病期间,丈夫却不辞而别,导致妻子患病四个月后不幸去世。3月7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田某犯遗弃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据悉,这是该县首例遗弃罪案。
2010年5月,被告人田某在明知妻子孙某患病(胃癌)而外出打工。在其住院期间,田某不仅从未到医院照顾,也没有给予钱物帮助,不履行其丈夫的职责,2010年9月,孙某因胃癌死亡。
2011年3月4日,淅川县法院组成了以法官全世昌、县妇联干部孙祖莲、群众代表付天玲为成员的合议庭进行公开审理,并特别邀请了县妇女儿童保障权益中心干部王静亚,群众代表等20余人参加了旁听。
庭审中,被告人田某面对公诉机关和原告方家属的指控百般狡辩,丝毫没有懊悔之意。
“作为一名丈夫,在妻子病重期间,不仅不管不问,而且还拒绝提供一切帮助。俗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可像他这种已丧失了基本人性的人,应该从重处罚”。人民陪审员、县妇联干部陈祖莲在全程参与了此案的审理后,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明知其妻患病,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