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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洁难奈“伊卡璐”文具 诉讼一审接连落败

发布时间:2011-4-4   阅读:2045 次

合肥律师网讯:

一直标榜轻松洗护的洗发水品牌伊卡璐日前有点头疼。因认为一件申请注册在文具商品上的伊卡璐商标系对自己旗下洗发水品牌伊卡璐的抄袭,宝洁公司针对该商标提起异议后,却在行政裁定和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中接连落败。

据介绍,文具类商品商标伊卡璐由中国香港自然人贺某于20029月提出注册申请。该商标进入公告期后被宝洁公司提起异议。宝洁公司认为,被异议商标是对其极具知名度的伊卡璐商标的恶意抄袭,侵犯了其驰名商标权。然而在此后的商标异议和异议复审程序中,宝洁公司异议理由被认为证据不足,均未获支持。

随后,该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该案一审已于日前审结。法院经审理认为,宝洁公司的异议理由缺乏证据支撑,原行政裁定结果应予维持。据悉,目前宝洁公司已提出上诉,本报将继续关注该案进展。(中国知识产权报 张 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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