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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4-16 阅读:1812 次
4月11日,天涯论坛出现名为《中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鲁广余挥霍巨额公款触目惊心》的帖子,曝光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多张购酒发票,所进酒水多为拉菲等名贵洋酒及高价茅台酒。另一张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所开的发票显示,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一次性购买了近82万元的茅台酒。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承认网曝“巨额公款购高档酒”情况属实,但购酒“与鲁广余个人无关”。(4月13日新华社电)
中石化毕竟是中石化,每次一出新闻,网友必惊呼天价。两年前是价值千万的“天价吊灯”,现在又是价值百万的“天价酒单”,而且“都是一周内所购买的,实际购酒达到了300多万元”。中石化底下的一个分公司花钱如此无度,用“穷奢极欲”形容并不夸张;中石化广东高管手中的一瓶酒,抵得上普通人家几个月的工薪。
中石化广东高管的挥霍浪费,令人不由得产生联想,他们喝的哪里是酒,分明是民脂民膏。要知道,这些高管高档酒买得越多、喝得越多,中石化的经营成本就越高,而且没法不高。要知道,这些高管绝不会自己买单的,所有的这些,必然全都要转嫁给消费者。
对“天价酒单”,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虽然承认属实,但却称“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购进,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可相关知情人向记者透露,没听说也没见过公司出售这些高档酒,网曝所购酒部分是用于接待。这种矛盾怎么解释?
笔者要问:作为“全民股东”,公众至少有权利知道:百万元酒水最后流向了哪里?都给哪些人喝了?如果是送礼,又都送给了谁?中石化一年究竟会购买多少酒水?“天价酒水动辄几十瓶不知所踪”的情况,又是否存在?
总之,面对“天价酒单”,中石化应该给公众合理而又详细的解释。
□舒圣祥 合肥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赔偿 合肥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