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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是否已展开“四律师案”删帖运动?

发布时间:2011-8-12   阅读:1994 次

合肥律师网讯:

文/谭敏涛

近日,我以广西北海四律师伪证案追踪为关键词在百度搜索,新浪网、搜狐网、雅虎网、中华网等网站却已将此篇新闻报道删除,而关于北海四律师案的其他一些文章也惨遭删除,且有迹象表明,北海四律师案正在重蹈重庆覆辙,妄想清除网络舆论和新闻报道,为自己营造宽松环境,让民众通过网络获得四律师案的新闻报道戛然而止,但是,刑讯逼供能掩盖得了吗?违法行径能遮掩得住吗?政法委主导案件能让国人安心吗?公检法沦为权力附庸能是法治国家的写照吗?

之前,我写过一篇《网络删帖能否删出一个新中国》文章,直陈网络删帖的恶劣影响,言及网络删帖只会掩盖问题,只会徒增社会冲突的爆发力,不会正视问题,不会力图解决问题。换做北海四律师案而言,删除关于四律师案的相关新闻报道,只会徒增作则心虚者的胆怯心理,丝毫不会阻隔律师团成员及仁人志士的勇往直前和强烈关注。既然这是案子,这个国家至少还有法律,这个国家至少还有公检法,一切只需按照现行法律办案即可,缘何忽然冒出北海公安的大量违法行径但却丝毫不被制止?缘何忽然冒出网络删帖运动但却不闻不问?缘何忽然冒出政法委背后指导案件但却不受处罚?缘何案件变成了权力左右下的司法闹剧但却没人担责?这,是任何一个力图建设法治国家或已是法治国家的耻辱,亦是北海公检法的屈辱历史。

北海,亦正在成为中国当下刑诉法修改之际的经典范本,不仅触及了现行刑诉法的顽疾,亦表明了法律在当下权力构架中的尴尬地位(之后,我会专门论述北海公检法为刑诉法修改提供了那些看点之文章)。权力左右下的司法审判,已经沦为权力谋得政绩的工具和走卒,通过法学院培养的法科学子除非厌恶这种权力争夺战中的恶习,别无他法之外,只会成为权力控制下的司法棋子。他们本怀有法治的理想,但却在现实中遭遇了权力的钳制,不是法律学人毫无抵制权力滥用之能力,而是权力构架中不允许法律凌驾于领导人之上,唯有司法听从于权力,才有司法人员的稳定生存,唯有司法顺从于权力,才有司法人员的长远发展。但,北海的司法人员,您可曾记得,法学院中的依法办案;您可曾忆起,教科书中的法治理想;您可曾遥想,共和国的法治蓝图。而,依法办案不是以权力办案,法治理想不是靠权力支撑,法治蓝图不是仅凭权力滥用去实现。

而当在我书写此篇文章时,我猜想也定会有人质问我:你凭什么说北海已经展开网络删帖运动,拿出证据来?不要动不动就说北海搞什么违法运动,动不动就说别人是五毛,难道网络删帖就一定是北海搞的吗?难道批评别人就是五毛吗?像我这样的无理取闹满口民主正义之人才是需要打击的对象,正所谓要是换在某一时代,我已经被千刀万剐不止一次了,幸亏我生在当代,要不肯定会冤死或憋死。我这样的设想亦不无道理,的确,北海是否已展开删帖运动,这的确需要质问那些门户网站,但新闻学的知识已经告诉我,没有任何一家网站会自愿删帖已经刊登的文章,没有任何一家网站会无缘无故也没有他人请求的情况下删除已经刊出的文章,除非有利害关系人要求删帖,而要求删除北海四律师案的文章还会有谁呢?除了北海相关部门,我实在找不出还有那个地方权力部门会如此心怯于四律师案的网络传播。如此,还需要再举证说明谁是北海四律师案删帖运动的主角吗?

据此,北海已在网络上掀起四律师案删帖运动只会为真,不会虚假,只会成为先违法办案进而担心被世人皆知的笑柄,只会成为北海四律师案及关联案件已无公正审判之可能的口实,只会成为刑诉法修改的绝佳看点。而后,北海便会(也已经)雇佣有关人员刊发评论和回应我等胡言乱语,为自己说话,为自己依法办案撑腰,为自己赢得话语权。首先,这些人员会要求我提供删帖证据,并指责我毫无根据胡乱猜测;再者,这些人员否认自己是五毛党;第三,这些人员肯定不露面,不说真名,注册就为回应和反击,而不是本身即为网友,因为这些五毛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不是单打独斗,而是群策群力;第四,这些人员会要求我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是五毛党,如果我证明不了,他们就说自己不是五毛;第五、如果实在不行,这些人员直接骂我就是,狠话任其选,脏话任其骂。这样的网络删帖外加五毛攻击,你说,北海四律师案,公检法违心办案能心安不?您想,他们要求网站删帖内心情愿不?你猜,这些五毛难缠不?但是,删帖终究删不掉既成事实的新闻报道,肯定删不掉北海公检法已昭示天下的种种恶习,势必删不掉律师团已被世人赞许和支持的正义之举,当然删不掉四律师案已成冤案的客观事实。毕竟,正义存于心间,它删除不了,公正留于人间,它泯灭不了,法律怀于内心,它丢失不了。